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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枫桥经验”河南实践】濮阳市华龙区法院:“小案”不小办 能动司法展现担当作为

发表时间:  2023-11-17来源:  中国民主促进会河南省委员会

上世纪六十年代,浙江诸暨枫桥镇干部群众在实践中创造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枫桥经验”。时光荏苒,斗转星移。如何让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焕发光彩?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用实际行动交出了一份份亮眼的成绩单。

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20周年,中原盾特开设“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河南实践”专栏,集中展示我省各地各有关部门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开展“三零”创建,扎实推进“四治融合”,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加快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河南平安河南的生动实践和创新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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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华龙区法院

“小案”不小办 能动司法展现担当作为

“小案”连着大民生,关系着群众的切身利益。


在濮阳市华龙区法院每年办理的近3万起案件中,涉案人数少、涉案金额低的“小案”占大多数。为此,华龙区法院立足审判职能,以“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从“小案”入手,努力提升每一起案件的办理精度、速度和温度,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多做一点”减少矛盾


近日,经过为期一个多月的调查取证和耐心调解,濮阳市华龙区法院法官成功化解一起服务合同纠纷,有效避免了后续产生新的关联纠纷、衍生诉讼及执行案件。该案中,原、被告双方因出租设备服务发生纠纷,被告方扣押了原告出租的设备。


“如果直接判决被告返还原告设备并赔偿损失,到执行过程中还是要找到案涉物品;若无法找回或返还不能,双方的矛盾将进一步扩大。同时,设备价值高达100余万元,若赔偿设备损失很可能导致被告公司因此破产。”承办法官说。


经过连续几天的查阅卷宗和实地查找,法官最终找到了案涉设备,并原封不动地交由原告检验。在法官积极调解下,双方达成了和解,被告公司只需赔偿设备占用损失3万元。该案的顺利结案,既为原告方挽回了损失,又让双方真正从诉讼中走了出来。


华龙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凌燕说:“相较于获得胜诉判决的‘程序正义’,人民群众更渴望的是执行到位、及时结清的‘实体正义’。因此,我院要求法官充分运用系统思维、创新思维、有解思维,坚持多做一点,一次性实质化解纠纷,最大限度减少案件‘衍生’。”


“加强调解”促进和谐


华龙区法院孟轲法庭审理张某与王某离婚纠纷一案时,由于原、被告双方赌气,在调解过程中不断变卦,工作一度陷入僵局。原来,属于双方财产的案涉房屋已由原告租赁给了案外人。为避免租赁关系再次引发新的案件,法庭工作人员组织原告与案外人协商,将租赁关系转移至被告处。经过承办法官的努力,双方当事人就离婚协议当面达成了一致意见。


家事纠纷关乎家庭和睦、社会和谐。华龙区法院要求法官坚持全流程调解理念,完善“法庭+网格员”模式,将法官的专业优势与网格员的民情优势结合,通过明法理、讲道理,找到双方利益平衡点,通过调解就地化解矛盾,降低纠纷再扩大和长期化的可能性,从源头上减少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执行到位”保障民生


“感谢法院帮我追回多年的欠款。”近日,一名申请执行人将两面锦旗送到了华龙区法院执行局法官的手中。“执行案件既关系着申请执行人的切身利益,也关系着法律的权威和公信。不管标的额大小,我们都一样用心去办。”该院执行局普执团队的白法官说。


为把案件办得又好又快,华龙区法院执行局的干警们坚决守住办案质量生命线,公平公正地办好每一起案件,向“小案”要群众满意度和司法公信力。精审精判、办案竞赛、审判监督、业绩通报……一系列“组合拳”力促案件质效提升。针对执行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该院每周定时召开专业法官会议,由全体员额法官研判、讨论,提供咨询性意见和建议,为执行干警解决执行难题提供化解方案和合理路径。涉及审判、执行综合问题的,邀请审判部门负责人及资深员额法官等专家型法官,从更高层次、更高视野提出全面合理性建议,全力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来源:河南法制报记者 李梦扬 通讯员 张雨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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