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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学习,民主人士更应成为廉洁标兵——民主党派身份并非腐败问题的“护身符”

发表时间:  2020-11-17来源:  中国民主促进会河南省委员会

【典型案例】张国志,男,汉族,1962年10月出生,吉林前郭人,1982年8月参加工作,民主党派成员,大学学历。2002年4月,前郭县副县长;2002年12月,任松原市政协副主席、前郭县副县长;2004年3月,任松原市副市长;2012年12月,任吉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2013年11月,任吉林省体育局副局长;2016年2月,任吉林省体育学院副院长;2017年11月,任吉林工商学院副院长。张国志

经吉林省委批准,2018年12月19日,吉林省监委对吉林工商学院原副院长(副厅级)张国志严重职务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2019年2月24日,张国志因涉嫌贪污罪、受贿,由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经查,张国志违反公务员关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相关规定,散布有损党和政府形象的言论;违反招投标法律法规,违规办理招标投标;违反公务员关于职务廉洁的相关规定,违规收受礼金,违规在下属单位核销个人医疗费,默许其妻子违规领取工资、津贴补贴;违反财经法律法规,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相关费用;违反公务员法律法规关于社会公德的相关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骗取公款、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贪污、受贿犯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经吉林省监委研究并报吉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张国志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案例分析】张国志身为领导干部,平时不注意学习党的相关政策,理想信念丧失,宗旨意识淡漠,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散布有损党和政府形象的言论,违规办理招投标,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丧失社会公德,侵占国家财产,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作为民主党派人员,张国志思想认识存在误区,误以为以各级纪委为主力的纪检监察队伍,只会重点关注中共党员的违纪违法行为,这完全是错误的想法。对此,《中国纪检监察报》曾发文强调:“涉嫌严重职务违法的民主党派人士落马,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从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一个印证。”按照监察法的要求,“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民主党派机关的公务员”,都在监察部门的监督范围之内,只要涉及违法行为,任何政治面貌的官员,都必然要受到查处。在法律层面实现了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众所周知,以“十八大“为时间节点,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引领中国进入了新时代,其标志性特征是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为适应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的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正式颁布。《条例》明确了一系列重要理论观点和政策规定,将民主党派职能完善为“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这是中国共产党在总结多党合作经验基础上对民主党派基本职能做出的新的科学概括,是多党合作理论的重要创新。为了做好民主监督,民主党派人士,更应该时刻规范自己行为,加强学习,真正成为配合中国共产党进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发挥自身优势建设社会主义等活动的进步人士。然而,个别民主人士,面对国家经济建设中的一些漏洞,不是积极建言献策,而是无视国家法律,为自己谋私利。例如,2019年3月29日,原河南省环保厅副厅长、民主党派成员宋丽英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接受河南省监察委员会监察调查;今年9月1日,四川省达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民主党派成员梅榕涉嫌严重职务违法被调查。在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背景下,各级纪委监委强化职责使命,把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双重职责,在用纪律管全党治全党的同时,又用法律管住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因此,必须强调:民主党派身份并非腐败问题的“护身符”。民主党派、非党员身份的国家干部接受监察调查的消息屡见不鲜,监督不留死角、没有空白的震慑作用越来越大。这些都充分说明,反腐败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决不是说说而已,而是监督之网越织越密、惩腐利剑越来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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