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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进河南省委会:大力改进司法工作,依法保障复工复产顺畅有序

发表时间:  2020-03-06来源:  中国民主促进会河南省委员会

2月9日开始我省大部分生产经营单位陆续复工复产,司法工作作为国家现代化治理体系中的重要一环,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力保障直接关系疫情防控和重要民生的企业复工复产,积极帮助受疫情影响较大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为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司法保障。为此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1.提升现代科技运用水平。推广、提升网上办公办案水平,不仅是疫情防控期间的现实需要,也是有效提升司法服务水平和能力的重要抓手,有利于发挥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法治保障功能。建议人民法院充分利用诉讼服务网、移动微法院、云间互联网法庭等平台跨域立案、网上立案、网上调解、网上开庭等,有效减轻人民群众诉累、减少新型冠状病毒交叉感染的机率,做好各项诉讼服务和司法审判工作。

  2.畅通诉讼服务绿色通道。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及其他市场主体因复工复产所涉诉讼纠纷,法院应确保优先立案、审理和执行,依法特事特办、急事快办。通过“河南法院诉讼服务网”“河南移动微法院”等网络平台,提供“不打烊”跨域远程诉讼服务,确保诉讼事项网上办、立即办。依法支持企业有序恢复生产、稳定用工,对涉复工复产案件中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依法准予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

  3.加强调研及时出台审判指导意见。建议由省高级法院牵头,集中全省优秀法官的力量攻坚,针对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中易发、多发的法律纠纷开展专题研究,做好案件预判,统一刑事、民事、行政法律问题,劳动法律问题和患者就诊医疗纠纷法律问题的裁判思路,下发审判指导意见,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和服务。

  4.建立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对于疫情防控期间有序复工复产中产生的纠纷,应注意早预判、早发现、早协调、早化解,以维护社会整体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建议由省高级法院牵头,会同司法厅、公安厅、政府法制部门研究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出台相关指导文件,形成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衔接的“三调联动”,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5.审慎保全涉诉企业设施和财产。严格审查涉诉企业保全措施申请,严禁超标的查封和不规范查封,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资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的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对拖欠债务企业的厂房、机器设备采取查封措施时,应允许被保全企业查封期间继续使用。对企业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保全措施,可调整为对销售所得保全。准许企业提出合理置换保全财产请求,最大限度减少保全、查封等措施对生产经营的影响。依法制裁因疫情解除或变更保全措施后恶意转移财产行为,注重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转载自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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