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政协评选出34件省政协2020年好提案。民进河南省委会提交的《关于创新机制激发活力提升农村人居环境的提案》以及民进会员李旸提交的《关于电子机动车驾驶证应用的提案》、民进会员吴颖提交的《关于建立“根在中原”人才智库的提案》和《关于完善村居法律顾问制度的提案》以及民进会员王湛明和李旸分别提交的并案《关于加快既有住宅改造加装电梯的提案》等5份提案入选。
《关于创新机制激发活力提升农村人居环境的提案》认为,目前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已经成了农村经济发展必须同步的工作,不少地方农村人居环境得到了改善。但这项工作不是一时突击能完成的,还存在着三方面突出问题。一是农民环保责任意识淡薄,参与程度低。二是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模式匮乏,科技含量低。三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基层监管缺位,可持续性低
对于如何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提案认为只有创新机制,激发活力,长期治理,才能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让农村成为具有生产优质农产品、涵养水源、保护生物多样性、形成美好景观等适宜居住的好地方。一是建立农户参与机制,提升农户参与程度。二是创新农村环境整治技术,推广高科技模式。三是加强监管,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可持续。四是加大资金投入,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供资金保障。
《关于机动车电子驾驶证应用的提案》认为,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在互联网时代人民群众日常生活仅需一部智能手机就可以解决,电子化证件也广泛应用于各个领域之中,由于机动车驾驶证的尺寸、材质和人民群众日常生活习惯等各种原因,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时常会被遗忘,因未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时有发生。机动车驾驶证是证明驾驶员是否具备驾驶能力,而非驾驶员是否有带驾照的习惯,证件是身份和资格的证明文件,使用机动车电子驾驶证已经不存在技术问题,但由于各种客观原因,造成机动车电子驾驶证应用受到一定的限制。
对于电子驾驶证的应用,提案建议:一是加大“交管12123”应用软件的推广。公安部“交管12123”应用软件已经具备电子驾驶证的使用,公安交管部门应加大该应用软件的宣传力度,推广软件应用,使电子驾驶证的功能充分发挥作用。二是做好相关法条的扩大解释工作。由于涉及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应条款尚未修正,从而造成推广电子驾驶证应用受到一定的局限性,应积极做好情况反映,争取相关法条的修正,同时做好相关法条的扩大解释工作,为电子驾驶证提供一定的合法性支持。三是将机动车电子驾驶证的实施纳入“放管服”改革举措的重点。建议我省公安部门积极将电子驾驶证的应用推广纳入到公安机关“放管服”改革中,创新工作,借鉴外省市推广经验,制定符合我省实际的措施,让我省机动车驾驶员感受到改革带来的便利,科技带来的创新。
《关于建立“根在中原”人才智库的提案》提出,目前聚焦转型升级、推进科技创新被放在全省工作突出位置,而引进高层次人才、高端项目和技术,是加快转型升级、推进科技创新的关键。从河南走出、如今在外省甚至外国工作和学习的豫籍博士人数众多,他(她)们虽然人不在河南,但是是助力我省科技发展进步的一股潜在力量。对我省在外的院士博士群体分布情况、科研专长进行较全面的统计摸底,建立智库、凝聚共识,搭建平台,引导他们为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南”倾其心智、助力添彩,正当其时。
对于如何建立“根在中原”人才智库,提案建议,一是省委组织部牵头,省教育厅、科技厅联合共同打造“根在中原”人才智库。制定人才智库标准,以在外地工作的豫籍院士、博士为主,进行摸底统计。二是由省科技厅配合省委组织部,以“双创驱动、合作共赢”为主题,开展“根在中原,博士创新创业”活动,为智库人才与地方企业搭建联系直通平台。三是对为河南做出重大贡献的智库人士进行表彰,如授予“河南人才特使”称号并给予一定经济奖励,从而形成以“博士引博士”,让引才引智的带动效应持续放大。
《关于于完善村居法律顾问制度的提案》认为,随着社会的纵深发展,百姓日常遇到的涉法问题越来越多,如医患纠纷、交通事故、征地拆迁、劳动争议、民间借贷、财产公证、环境保护、婚姻维权、出国留学…群众期盼在家门口就有法律顾问,在社区、行政村(简称“居村”)里就能享受免费的法律咨询服务。对居村组织配备法律顾问,不仅能提升矛盾纠纷化解成效,起到“防火墙”“灭火器”作用,还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对于如何完善村居法律顾问制度,提案建议,一是在执业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人员中,选择业务能力和服务意识较强者担任居村法律顾问,为居村民和居村委提供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普法宣传和社区治理意见等公益性法律服务。二是对居村法律顾问,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将法律顾问的姓名、所属律所、服务居村、联系电话通过政府网站、公示牌等多种方式予以公示,方便居民随时查阅,与顾问律师沟通联系。三是法律顾问应结合本地区法律热点和薄弱之处进行普法宣传。四是建议把广大农村尤其是欠发达地区作为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重点区域。然后全面覆盖,注重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对表现突出的法律顾问优先推荐各类“评先”。
《关于加快既有住宅改造加装电梯的提案》认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是完善既有住宅的使用功能、提升人居环境,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加装电梯工程虽小,但程序复杂,专业强,涉及部门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加装电梯工作的进度。
对如何简化审批流程加快审批速度,提案建议:一是制定相应的审批流程图,从工程建设前期到竣工验收、使用登记和投入使用,覆盖审批全过程。二是纳入政务服务网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划分为工程建设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投入使用两个阶段,相关审批事项归入相应阶段,明确牵头部门,实行并联审批、限时办结,推行联合勘验、联合审图、联合验收,实现一窗受理,一张表单,一套机制,实行“一网通办”和“最多跑一次”的措施,实现申报材料互认共享,规范和简化审批事项。三是引入咨询辅导和全程代办机制,由专业工作人员从审批要件、办理流程、申请材料、表单填写、材料预审等向申请者提供专业化、精准化的咨询辅导服务和全程代办服务,实施一次性告知、容缺办理等制度,使办理加装电梯审批事项更加容易、更加便捷。四是施工图的审查,实行政府购买服务,审查费用由财政承担。需要房屋安全鉴定的,采取免费鉴定,减轻业主的资金压力。五是为加装电梯的管线迁移、电力扩容实行费用优惠或减免收取。
提案人还建议,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作为城市公共交通体系建设的一部分,公交和电梯都公共运输工具,只是水平运输与垂直运输方式和运输距离的不同,如果条件允许可由财政或国有公司出资建设,产权由出资人所有,出资人享受公交企业的优惠政策和补贴等,住宅小区业主可以通过刷公交卡的方式支付乘坐(使用)费,由此减轻业主前期资金压力以及后期维护费用。对于低层的住户可为其更换具有保温隔音效果的门窗户,以及可以以公交卡等方式进行补贴或优惠,使低层住户感受到获得感、幸福感,使居民诉求达成一致。
5份提案分别得到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人社厅、省司法厅、省公安厅等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办理,提案督办情况还被《人民政协报》、《河南新闻联播》、《河南日报》等媒体报道。此前,《关于创新机制激发活力提升农村人居环境的提案》还被确定为省政协主要领导督办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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